9月19日,交通运送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《路途运送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出产严重事故隐患断定规范(试行)》的告诉,该规范将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。
该规范清晰规则,路途一般货品运送企业存在以下景象之一,应断定为严重事故隐患:一是所属货品运送车辆成心夹藏风险货品或违规运送禁运、限运物品,且运送过程中未及时提示纠正、运送行为完毕后一个月内未严肃处理的;二是所属货品运送车辆运送过程中违法装载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越100吨的。
此次发布的断定规范,不只执行了《安全出产法》相关规则,并且将“百吨王”列入断定规范,为路途运送范畴潜在的、未然的严重事故隐患追查刑事职责供给了法令保证。
根据《刑法》第134条之一第2项规则,存在严重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采纳整改措施,而拒不执行的,构成风险作业罪。此次路途运送范畴的“严重事故隐患”断定规范的发布,为按照法令来追查相关职责供给了更清晰的根据。
这是我国路途运送范畴初次发布严重事故隐患断定规范,标志着我国路途运送职业安全出产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。